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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夕前一天,这个人从泰兴开车回老家,被查出酒驾!你认识他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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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2-16 16:08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编辑小璐 于 2021-2-16 16:09 编辑

农历正月初五,
大家还在拜年走亲戚吗?
为了大家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
我们交警蜀黍
可是全天候、全地域在岗在线呢!

这不,
昨晚的酒醉驾系列
交通违法“逢五”集中整治
又查获了一批“醉猫”们!





       2月15日,全市共查获饮酒驾驶20起,醉酒驾驶2起,其中靖江查获饮酒驾驶6起,醉酒驾驶2起;泰兴查获饮酒驾驶3起;海陵查获饮酒驾驶3起;高港查获饮酒驾驶4起;高二查获饮酒驾驶1起;兴化查获饮酒驾驶3起。
春节期间
尽管蜀黍查的如此严格,
还是有人心存侥幸,
啊这......


       2月10日20时30分,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泰兴东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,周某驾驶苏E号牌面包车在到达临检站点前突然靠边停车。民警见疑不放,立即带人上前检查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周某吹出的数值达到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标准。

       经查,周某在当日中午饮酒后,以为中午不会有人查酒驾,便铤而走险驾车从泰兴出发回老家过年。民警对周某现场开展安全教育,当事人也充分认识到了错误。考虑到周某回家过年的实际情况,民警连夜加班处理了违法行为,避免当事人春运期间来回奔波。

       2月13日20时20分,高速六大队在高港收费站进行酒驾整治行动,一辆号牌为苏L55***的白色小轿车在收费站更换驾驶员,形迹可疑,民警当即将车辆人员控制。

       随即,民警对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8mg/100mL,达到醉驾标准,遂带其去泰州市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测。
目前,此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。

蜀黍再次提醒大家
不分初一或十五,
你们聚会一散场,蜀黍立刻就出场!
您的平安出行,我们来守护!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
这不仅是忠告也是铁律!

来源:泰州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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